既有主仆之分,亦有货币关系,谈谈“雇工”对宋代社会经济的影响
宋代,一直以来都是古代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一个朝代,这也就使得宋代一种特殊人群的扩大,那就是处在社会生产线上的雇工。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虽然雇工并不是罕见的一种社会人群,但是雇工这一特殊人群,直到宋代才得以发扬光大,并且呈现出来一种宋代时代背景下的特殊特征。宋代发达的商品经济,为雇佣关系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使得宋代的雇佣工人这一群体发展壮大成为了主要的社会人群,当然也包括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一、 宋代雇工的主要特征
宋代雇工其实就是雇佣关系产生和发展之后的一种产物,雇工之所以属于社会生产线上的一种特殊人群,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身份的二重性:既是主仆,也是货币关系
首先,雇工和雇主的关系是双重的,在雇佣期内,他们既是主仆关系,也是货币关系。这就是宋代雇佣关系的一种基本特征。首先,雇工和雇主是一种主仆关系,在雇佣期内,雇工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得一定的钱财,因此自然而然要为雇主做事,因此,从这一方面看,这两者是主仆关系。这种主仆关系主要体现在,雇主在与雇工结成雇佣和被雇佣关系的期间,可以对雇工做一定的要求,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他们的劳动力,进行一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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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主仆关系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他们之间的货币关系。雇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靠货币来维持的,雇主给雇工钱财,雇工给雇主提供劳动力,但雇工有选择雇主的自由,也有受雇和退雇的自由,因此雇工并没有受到雇主太大的控制。这种主仆关系是处在他们的货币关系之下的。
2、货币关系的体现:兼职雇工多于全职雇工
也正因为,雇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以货币关系为主,因此大部分雇工都是流动性的,兼职雇工会多于全职雇工。这一是因为雇工和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是以货币关系为主,二是因为当时的雇工都是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因此尚未完全脱离土地。
宋代雇工的兼职,主要是体现在手工业、服务业以及商业等行业。雇工在手工业的兼职,以家庭纺织业、矿冶业等等为主,在服务业主要是被雇佣作为船夫和车夫等等,以及商业的话,宋代的兼职雇工一定程度上也会被雇佣于商品行业的伙计。但不论是手工业,还是服务业和商业,宋代的雇工皆以兼职为主,全职的雇工基本上很少见。
而且,在自古以来都是小农经济的中国封建社会,如果要出现与土地完全没有联系的雇工是没有多大可能的。因此,宋代雇工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大多数时间都是临时性的,这也就体现了他们之间的货币关系。
3、主仆关系的体现:雇工社会地位较低
雇工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种特殊人群,自然社会地位是比不上雇主以及其他行业的从业人群的。这主要可以体现在当时人们对雇工的称呼,当时法律对此种雇佣关系的规定上面,以及雇工的主要从事行业当中。
首先,从雇工的称呼上面来说,大多数雇工的称呼为仆人、佣夫等等。尽管这种称呼只是在雇佣期内,但是却没有改变雇工的仆人地位,因此这也可以体现的是当时的雇工和雇主之间,还是一种主仆关系。
在《能改斋漫录》当中便有记载:“江西俚俗骂人,有曰客作儿,客作儿者,佣夫也。”可见,在当时,宋代雇工的社会地位之低。
其次,体现在法律上面来说,当时的雇工和雇主是严禁通婚的。这也是因为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封建社会当中,是严禁主仆通婚的。这说明雇工的确是低人一等,而且即使雇工和雇主是以货币关系来维系的,但是从更深层次方面来说,他们仍然是一种主仆关系,这种主仆关系对雇工的社会地位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最后,当时的雇工主要从事的是服务业,又以饮食服务业为主,这种饮食服务业也体现了雇工的社会地位之低,也体现了雇工与雇主之间的主仆关系。当时一些餐饮类的雇主对雇工拳打脚踢,乃至刻薄虐杀的情况都经常有发生,因此也可以体现,在饮食服务行业当中,雇工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虽然是以货币来维系的,但实际上还是一种主仆关系。
二、 宋代雇工的主要形成原因
作为社会的主要生产人群,雇工在各个城镇都成长的非常快,这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而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的作用下,产生的产物。
1、经济原因:城镇经济的繁荣发展
首先,是经济原因,宋代发达的商品经济,为雇工这一人群的成长,提供了基本的经济条件。不管是手工业、服务业还是商业也好,都为雇工的成长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从手工业来看,宋代的手工业以纺织业、矿冶业、制糖业、造纸业和印刷业等等为主,发展的十分迅速。而且这些行业的工业流程当中,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满足其生产所需,因此,廉价劳动力的代表,雇工就成为了主要的劳动力。
从服务业来看,由于宋代的城镇人口十分繁荣,因此宋代的餐饮服务业发展的十分迅速。不仅出现了酒楼、茶点,还有各种酒肆和茶楼等等。在拥有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当中,广泛分布的酒楼和茶楼都需要大量雇工为客人提供服务,因此,这也是雇工成长的主要原因。
从商品业来看,宋代一直是我国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个时期。而发达的商品经济,也为雇工提供了一定的机会。商品的沟通和交流,需要一定的交通运输,而交通运输所需要的大量的车夫或者船夫,就是雇工的主要代表。因此,从这一层面上来看,商品业也是宋代雇工的主要职业场所。
2、土地原因:宋代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
换一个方面来说,宋代的雇工之所以能够有时间去从事雇佣活动,是因为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得到大大减弱。宋代雇工多是由农民转化而来,而农民之所以能够有时间从事雇佣活动,是因为当时的土地兼并现象非常严重,使得大量的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出现。
宋代在开国之际,就推行了“不抑土地兼并”的思想政策,因此宋代的土地兼并现象非常严重。大部分土地都被掌握在了封建地主的手中,因此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只能依靠租佃制去从事一定的农业生产活动,但是这也无法满足他们的生存所需,因此,一部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会选择从事雇佣活动,来维系自己和家人的生存。
三、 宋代雇工的主要作用
极为庞大的一个社会群体,得以成长起来,自然而然也会对宋代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历史作用。从这个方面来看,宋代雇工社会阶层的出现,对宋代的社会经济以及社会的稳定都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宋代雇工活跃在各行各业,对宋代的社会经济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宋代雇工活跃在手工业当中,为纺织业、矿冶业、制糖业等等行业贡献出了自己的劳动力;他们活跃在商品的加工和生产之中,跨越地理限制,加速商品经济的交流和发展;他们活跃在服务行业当中,为酒楼、茶楼等等饮食服务业的发展,贡献出一定的力量和劳动。因此,宋代发达的城镇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得益于这一极为庞大的雇工人群的。
其次,雇工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缓和了宋代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宋代地少人多,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生活十分艰难,因此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而迅速成长起来的宋代各生产行业,为农民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机会,因此他们可以从事其他的社会生产活动,也就是成为雇工,来获得一定的生存资料,因此,从这一方面上来说,雇工的形成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
四、总结
综上所述,宋代雇工和雇主之间表面上是靠货币关系所维系的,但是实际上,他们的本质关系还是主仆关系。这在当时雇工的称呼,以及一些法律上面都可以体现。其次,雇工的形成和发展也与宋代当时的经济条件和土地条件有着一定的关系,是宋代历史背景下的一种历史产物。反过来说,宋代雇工的成长,也为宋代当时的社会经济,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宋代雇工的成长和宋代社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参考文献:
1、《能改斋漫录》
2、《雇佣劳动与资本》
3、《宋史专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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